检察长讲授“切实加强党的政治建设
加强检察理论研究和成果转化 持续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广东检察实践
日期:2026-09-22  发布人:普宁市人民检察院  浏览量: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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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6年第9次(扩大)会议,聚焦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涉外法治工作的重要论述组织专题学习,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冯键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上,省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四级高级检察官朱国平围绕涉外法治有关主题作专题报告。会议就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广东检察工作特别是检察理论研究工作高质量发展提出工作要求:

 

  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加强涉外法治建设的重大意义。全省检察机关要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涉外法治工作的重要论述,站在更好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的高度,把涉外检察工作放到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中去认识和谋划,切实找准涉外检察工作的时代坐标和职责定位,以高质效检察履职服务高水平安全、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对外开放。

 

  树立系统思维,推动理论研究与检察实践深度融合。检察理论研究必须紧扣检察实践所需,善于从国家战略和社会治理大局中找课题、从司法办案和检察履职中找问题,把宏观要求落实到具体研究,为司法办案和检察改革出谋划策,更好推动检察工作现代化建设,服务保障好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加强高效能犯罪治理研究,拓展参与社会治理的广度深度力度。要把检察理论研究落到检察实践之中,更加注重从司法办案和检察改革实践中提炼问题,按照尊重司法规律、提升工作质效的要求提出卓有见地、务实可行的改进措施,推动成熟研究成果纳入决策参考、办案规范、典型案例、业务培训,切实形成“实践提出问题、研究解决问题、成果反哺实践”的良性循环和良好生态。

 

  坚持深耕细作,推动检察理论研究工作走深走实。要发扬“工匠精神”,结合检察实践和专业特长,选准方向,坐下来、钻进去,把理论研究做专做深做精,努力拿出与广东检察地位作用相匹配、在全国范围内有影响力和识别度的研究成果。要打造检察理论研究暖环境,按照尊重专业、尊重人才、尊重探索的要求,科学统筹工、学、研关系,切实为愿意研究、善于研究的同志创造条件,对于长期沉下心来搞研究、真正拿出高质量成果的同志在培养使用、学习交流、成果转化等方面给予支持,发挥好其良好的导向、示范作用,切实把理论研究氛围做优做浓。

 

  会议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坚持依法监督,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自我监督,加强对全省检察机关办案工作指导,持续提升办案质效,切实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检察实践助力减少社会矛盾纠纷,维护大局稳定,促进公平正义。

 

来源:广东检察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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