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8-06]·倡导文明殡葬 共筑文明新风
- [08-06]·习近平就研究吸收网民对“十五
- [08-05]·这些照片,千万别发在朋友圈!
- [08-05]·【AI视频】“十个严禁”闯关开
- [08-04]·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 [08-04]·【检之道】奋力推动新时代行政
- [08-01]·普宁市人民检察院听证公告
- [07-31]·台风无情人有情 走访慰问暖民
中央军委政法委员会近日印发《关于军事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通知》,对军事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总体要求、工作内容、工作程序、工作机制、组织领导等作出明确和规范,提出确保检察公益诉讼在军队有效开展的具体要求。
《通知》指出,军事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应当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强军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作用,服务备战打仗,维护国防和军事利益,为助力新时代强军事业,把人民军队全面建成世界一流军队提供坚实有力司法保障。
《通知》要求,各级党委政法委员会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检察公益诉讼工作作为政法工作服务部队建设的重要抓手,加强工作指导和统筹协调,积极有效推进,推动各项机制落地落实。各单位各司其职、各尽其责,支持军事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军事检察机关强化使命担当,认真履职尽责,推动检察公益诉讼更好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
来源:解放军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