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7-13]·把求真务实、担当实干刻入检察
- [07-13]·原创微视频 | 检护文脉 版权向
- [07-10]·严守“三个规定” 筑牢司法廉
- [07-10]·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
- [07-09]·中央政法委发布2026年第二季度
- [07-09]·微视频丨唱着歌学民法典,幸福
- [07-08]·某科研单位核心数据遭外包运维
- [07-08]·最高检通报近三年人民监督员工
最高人民检察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试行)》
(档案类型:文书档案;保存地:最高检档案馆)
为进一步加强检察官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2009年9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试行)》,明确检察官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是“忠诚、公正、清廉、文明”。2010年3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宣誓规定(试行)》,规定初次担任检察官职务、检察官晋升实行公开宣誓制度。2010年4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在全国检察机关深入开展“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主题实践活动。2010年10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检察官职业行为基本规范(试行)》,首次对检察官职业信仰、履职行为、职业纪律、职业作风、职业礼仪、职务外行为作出全面系统规范。
来源:检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