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8-05]·这些照片,千万别发在朋友圈!
- [08-05]·【AI视频】“十个严禁”闯关开
- [08-04]·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 [08-04]·【检之道】奋力推动新时代行政
- [08-01]·普宁市人民检察院听证公告
- [07-31]·台风无情人有情 走访慰问暖民
- [07-30]·民政部持续推进惠民殡葬改革—
- [07-30]·最高检党组会传达学习中央城市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试行)》
(档案类型:文书档案;保存地:最高检档案馆)
2004年6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试行)》。《条例》共118条,明确了检察人员应当严格遵守的政治纪律、组织人事纪律、办案纪律和廉洁从检等纪律性要求,是规范检察人员行为,保证检察机关和检察人员依法正确履行职责的重要制度。2007年3月、2016年10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分别对《条例》作了修改、修订。《条例》的施行对落实从严治检责任,建设过硬检察队伍,推动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来源:检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