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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是第五个“民法典宣传月”。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民法典学习宣传的重要指示精神,持续做实检察为民,提升民事检察工作质效,近日,我院联合普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走进辖区企业,开展“民法典宣传月”宣讲活动,为企业高质量发展注入法治力量。
活动中,我院检察干警分别走访了广东绿活食品有限公司、广东瑞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宏洲药业(广东)有限公司等企业,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围绕企业合同签订、劳动者履职风险和知识产权保护等与企业息息相关的法律条款进行普法宣讲,进一步提高企业诚信守法经营意识和能力,助力企业防范化解风险。检企双方围绕如何深入学习民法典,服务保障企业发展进行了交流探讨。
活动最后,我院还向上述企业赠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书籍,引导企业经营管理者和员工学好用好民法典,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近年来,我院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揭阳市“1135”工作思路,聚焦“百千万工程”三年初见成效工作目标,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普宁市以“六项建设”推进“三城融合”贡献坚实的检察力量。
此次“民法典宣传月”宣讲活动是检察机关服务民生、服务营商的又一务实举措。接下来,我院将立足于企业、群众的司法需求,积极开展民法典普法宣传活动,拓展宣传渠道,推动民法典走到企业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供稿:第四检察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