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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6月22日下午,我院就方某某民事执行申诉一案召开听证会,这是揭阳市举行的首例民事执行监督案件公开听证会。此次听证会由我院副检察长周卓隆主持,邀请人民监督员、律师代表进行现场听证。
(前往普宁职业技术学校调查案件有关情况)
听证会前,在上级检察机关民事检察部门的指导下,我院民行检察官对该案做了大量调查核实工作,通过查阅相关案卷、实地调查走访、向相关人员了解情况等形式,对案件事实和证据进行确认,厘清法律关系。
(听证会现场)
听证会上,申请人方某某陈述了申请监督请求、事实和理由,表示自己家庭困难,家中需要照顾一八十多岁老人和一残疾女儿,该案执行款是否到位关乎其家庭基本生活保障。在我院的释法说理下,第三人对申请人所述的家庭困难情况表示同情,承诺自愿替被申请人偿付执行款。
听证会后,听证员对检察机关举行听证会的做法给予高度评价,表示此次听证会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充分听取了双方当事人意见,有效化解了案件纠纷,维护了申请人合法正当的权益。
此次公开、透明的听证活动,使各方当事人平等参与,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有利于提升检察监督的透明度和公信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息诉罢访。
我院将继续对该案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监督,以期达成案结事了人和的效果。我院将积极总结本次听证经验,推进公开听证工作常态化、制度化,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通过听证促进争议得以实质性化解,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