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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我院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疫情防控的工作部署,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切实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最紧迫的工作来抓,充分履行检察职能,依法严惩涉及疫情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共秩序。
当前,正处于疫情防控关键时期,为了避免交叉感染,有效遏制疫情的传播,政府三令五申要求取消集聚性活动,尽量做到不串门、不聚会。但是仍然有些人不听劝告,甚至顶风作案,进行聚众赌博犯罪活动。近期,在普宁个别乡村,先后发生了5起聚众赌博犯罪,其中,有一宗还有党员干部参与。在获悉情况后,我院第一时间主动与公安机关联系,指派业务骨干提前介入,审阅卷宗,与侦查人员座谈交流,就侦查方向、取证标准等问题,多角度引导侦查机关依法收集、固定证据,为下一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奠定坚实基础。近日,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饶某斌、饶某明等人呈请批准逮捕,我院迅速作出批准逮捕决定,配合公安机关快速有力打击了破坏疫情防控的犯罪活动。